荆楚网消息(楚天金报)专寻下夜班的市民和谈恋爱的情侣敲头、勒脖打劫,记者昨从仙桃市获悉,汉江中院近日对该系列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,主犯赵某获刑十五年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06年8月28日晚9时许,赵某、苏某携钉锤到仙桃城区仙下河亲水平台处,见一对情侣在石凳上聊天,赵即冲上前勒住男青年的脖子,用钉锤击打其头部,苏上前掐住女青年颈部,用拳头击打其面部,抢走二人手机两部及现金90余元。
去年1月21日凌晨1时许,赵某在仙桃市政广场东边水池附近,拦住一下夜班回家的市民,用匕首威胁,抢走其手机一部和现金240元。
同年3月17日凌晨1时许,赵某在仙桃第三中学附近又跟踪一下夜班回家的市民,勒其脖,抓其头猛撞地面,抢走人民币300余元。
据悉,从2006年底至2007年7月,赵某共实施敲头、勒脖抢劫作案11起,劫得手机8部,现金17380余元,并致多人受伤;苏某参与作案一起,劫得现金90元,手机2部。
汉江中院认为,赵某、苏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,其行为构成抢劫罪,据此,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四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;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(蒲哲雷蕾 吴涛)
编辑:admin
(荆楚网)